“普通住房”標準放寬 下月起以總價計算
日期:2013-08-31 08:19 瀏覽: 次 責任編輯:admin目前,深圳對普通住房的認定標準需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:一是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.0(含)以上;二是單套住房套內建筑面積120(含)平方米以下或單套建筑面積144(含)平方米以下;三是實際成交價低于所在區域普通住房價格標準。
普通住房標準放寬 按總價計算
而這次的調整主要針對的是價格門檻,從2011年5月以來,深圳普通住宅優惠價格標準主要按照單價計算,而從今年9月1號開始將實行的是總價標準。比如之前福田區的認定標準是23200元/平方米,只要超過這個標準,就算豪宅。
普通住房標準放寬 更多置業者享稅收優惠
而即將實行的標準,改為了以每套房屋的總價為標準,比如羅湖區認定的標準是每套310萬元以下,福田區是390萬元以下,南山區是390萬元以下,坪山和大鵬新區的標準總價最低,為160萬元。隨著普通住房標準的調整,目前大量小戶型高單價商品房,將不再按照豪宅的標準,繳納3%的契稅;而是變身為普通商品房,享受1%的契稅優惠。
有分析人士表示,深圳這次的調整觸及房地產政策風向的敏感神經,會被解讀為地方拉動商品房消費的一個舉措,但是規劃國土委表示,這只是按照北京、武漢等地的慣例,三年一次的例行調整,他們希望通過對中小套型、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的稅收優惠政策,鼓勵剛性自住購房需求,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,引導中小套型、中低價位普通商品住房的開發建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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