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事故機動車損壞評估鑒定人須具備的基本常識
日期:2014-06-10 07:33 瀏覽: 次 責任編輯:admin(一)機動車正常的磨損
機動車在使用中,保持正常的使用強度、頻度,按規定進行維護、保養,在正常環境條件下運行,車輛技術狀況能反映已使用年限的狀態規定為正常使用狀態。正常使用狀態是一種理想的中間狀態,與此對應的是不足使用狀態和超額使用狀態。機動車處在正常使用狀態,其損耗為正常使用損耗:
1、機動車摩擦磨損,如發動機磨損、制動器摩擦片磨損,以及嚙合、往復運動部件磨損等;
2、機動車疲勞損傷,如汽車車身疲勞斷裂、安全部件支承軸疲勞斷裂、頻繁使用部件疲勞斷裂等;
3、機動車腐蝕損耗,如特殊氣候條件,或者特殊運行環境條件下的腐蝕損耗等;
(二)機動車整車性能和技術性能的衰減
機動車整車性能和技術性能的衰減是指,隨著我國汽車工業飛速發展,汽車新產品整車性能和技術性能都呈日新月異般迅速提高,相形之下,原有車型和產品技術淘汰時間日益縮短,新舊汽車間差異程度日益顯現,體現為汽車整車性能衰減具有增大的趨勢。
(三)汽車實體性損耗日益加劇
隨著使用時間增加,機動車必然呈現出磨損加劇、損耗增加的趨勢,根據國家《汽車報廢標準》,機動車使用年限是根據機動車的類型來確定的,機動車最大使用年限為汽車規定使用年限,同一類型不同價值的機動車,應當按同一規定使用年限折舊及殘值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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