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公安部、國家質監總局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》,公安、質監等政府部門不得開辦車檢機構,已開辦的,9月底前必須徹底脫鉤;自9月1日起,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;不得指定檢驗機構,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。
對于當前的車檢制度,公眾詬病頗多——手續多,時間長,而且黃牛橫行。這甚至被一些車主稱之為“最折騰人的事”。此外,指定的車檢機構也被譏為不是“官辦的”就是“關系辦的”,車檢費用也是高低不一;要是在外地,車檢的程序就更加復雜了……當前車檢制度的繁瑣,不僅犯了眾怒,也豢養了寄生于此的蛀蟲。在這樣的境況下,不少私家車主一直呼吁車檢制度改革——減少不必要的程序,凈化車檢市場,以減少私家車主的“痛苦”。
當前的車檢制度,其實源自于國務院頒布實施的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,其中規定:“機動車從注冊登記之日起,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,其中,小型、微型非營運
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,超過6年的,每年檢驗1次,超過15年的,每6個月檢驗1次。”這樣的規定問題不大,但這背后藏垢納污的市場,是引發批評與質疑的根源。
如今,私家車主的呼吁,終于迎來制度方面的回應。公安部、國家質監總局的《關于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》,其中有18項新政,里面提得最多的字眼就是“簡政放權”。而在具體的措施上,也很有針對性。如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,減少了不必要的車檢程序;如不得指定檢驗機構,就是想打破這個行業的壟斷;再如推動機動車異地年檢,也是為了更加方便車主……通過這些措施我們可以知道,這項制度的善意初衷的確是值得稱道的。
根據資料顯示,截至2013年,我國汽車保有量達1.37億輛,全國有31個城市的汽車數量超過100萬輛,有8個城市汽車數量超過200萬輛。這意味著,我國已經進入名副其實的“汽車社會”。在這樣的一種境況下,如果相關的程序還那么繁瑣,一方面,可能讓職能部門不堪重負;另一方面,則是車主辦事相當煩惱。而如今,制度的改革最終體現了民眾的訴求,顯然是難能可貴的進步。
不過,也有人對“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”有些擔憂,害怕這會放縱不安全的
車輛行駛,帶來更多的道路安全問題。這樣的擔憂,其實有點“有罪推定”了。畢竟,私家車所載之人,不是自己就是自己的至親,若是感覺
車輛有問題了,車主怎可能放任呢?此外,車檢新政也指出,發生過傷人事故的不在此列,意味著將問題車或問題司機排除在外,這也是在確保道路安全。
不過,18項新政的推出,也有一些遺憾之處,比如,私家車6年內免檢,實為6年內免于上線檢測,車主仍需每2年提供交強險憑證、車船稅納稅或免征證明后,向公安交管部門申領檢驗標志。此外,新政還有令人擔憂之處,眾人拍手叫好的改革必然會觸動既得利益者的權益,這些人肯定會百般阻撓。對這樣的情況,我們的確應加強監管,避免政策“走樣變形”,以呵護制度的善意初衷。
簡言之,18項新政雖好,要想落地生根,成為公眾之福,仍需更多的努力。政府部門簡政放權是好事,但放權不等于放手不管,后續的執行與監管仍需跟上。畢竟,唯有放權與監管并舉,這18項新政的善意才不會拐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