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讓樓市限購成社會焦慮
日期:2014-05-03 08:45 瀏覽: 次 責任編輯:admin一則有關南寧限購松綁的消息,再次引起了社會各方面對樓市調控的關注。比較一致的觀點是,南寧的做法,會不會產生連鎖反應,對仍處于博弈階段的樓市產生負面影響,從而導致房價反彈。
說實話,出現這樣的擔心,完全可以理解。但是,會不會引起房價的反彈,卻值得關注。一方面,限購作為配套手段,確實對房地產市場產生了積極影響。特別是房價上漲較快的城市,在限購政策的作用下,已經趨于平穩狀態;另一方面,限購作為一種行政手段,在持續了整整四年多時間的情況下,仍然不能退出,只能說明調控已經走入歧途。更符合市場經濟要求、更能體現市場對資源配置決定性作用的經濟手段、法律手段等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。至少,作用的效率有限。
事實也是如此,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政府這只有形之手應當盡可能少地對市場進行干預,而應當更多地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。新一屆政府成立以來,在樓市調控問題上,實質已經傳遞出許多積極的信號,如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,就沒有再提樓市調控的問題,而是更多的突出市場化這個要求。
對限購政策來說,雖然在遏制投機、遏制炒房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,但是,猶如化療、放療等手段一樣,也對剛性需求產生了負面影響。許多真正用于自住的居民,也因為限購政策的出臺而一直處于等待觀望之中。不僅影響了市場的穩定,也影響了這部分居民住房條件的改善。
必須指出的是,隨著時間的推移,限購政策的正面作用已經在逐步消退,負面影響則在逐步擴大。而且,在市場嚴重低迷的狀態下,限購也已經沒有多大的發揮余地。就算限購政策退出,也未必會出現市場快速復蘇、價格大幅反彈的現象。相反,倒可以讓市場恢復到平衡、有序的狀態。也正因為如此,限購政策實際已經到了可以逐步退出的時候了。
需要注意把握好的是,對限購政策的退出,應當抓好這樣幾個方面的工作。首先,不能“一刀切”,不能哪個地區都全部退出限購政策。這就需要對實行限購政策的城市進行一次綜合評估,房價比較穩定、市場比較平穩的城市,可以先退出限購,其他城市則應當在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再退出限購;二線城市可以先退出限購,一線城市必須在二線城市全部退出限購以后再逐步退出。
第二,要制定出臺相差的配套政策。退出限購,不排除投機現象會反彈。但是,這也不難處理。如出臺房產稅政策、完善物業稅制度、對二手房銷售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和提高稅率等,也能夠有效遏制炒房問題的發生。更何況,目前的房價也未必有多大的炒作空間。只要堵住了這方面的漏洞,限購政策的退出,也就不大可能引起房價的反彈。
第三,要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。退出限購政策,無非是擔心驚人會反彈,會加劇買房難、買房貴問題。這就要求,地方政府必須加大保障房建設力度,更好地解決中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,讓房價不對中低收入階層產生影響。那么,凡是需要退出限購的城市,都必須作出保障房建設的承諾,并確保保障房建設不流于形式。
第四,加大對地方政府的考核力度。有關方面要建立比較完善的考核體系,如空置房率、土地閑置情況、政府負債等,如果空置房率比較高、土地閑置比較嚴重、政府負債規模較大且沒有化解措施的城市,可以不放松限購,迫使地方政府能夠比較規范地利用好土地市場,而不是過度依賴“土地財政”。
總之,對限購政策,既不要盲目退出,也不要死搬教條,而應當根據各地實際,采取靈活機動的對策措施,讓限購政策不要成為社會的焦慮,成為政府和購房者的心病,成為市場作用發揮的制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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