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群租豈可一個“禁”字了之
日期:2013-10-30 08:23 瀏覽: 次 責任編輯:admin居者有其屋,是基本的民生訴求。既然租房者有能力在大城市找到工作,就說明城市發展需要他們的雙手。應對群租,不能光靠一個“禁”字,最重要的是加強監督和服務。
今年,“房租又漲了”成了媒體上最常見的新聞之一。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,截至9月,全國房租已連漲44個月,高房租成了剛上班的年輕人以及外來務工人員最大的心病。為了在大城市落腳,他們不僅住得離市中心越來越遠,還常常幾個人群租在一套小居室里。
為規范群租,保障安全,7月中旬,北京出臺文件,規定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少于5平方米,每個房間不得超過2人。2012年,上海也出臺了相關規定,不得將原始設計的房間分隔并按床位出租。杭州市打算通過提高群租房物業收費規范房屋群租管理。
然而,在“租金高、租房難”的背景下,階段性治理很難見效,往往是一陣風過后,群租客再次回流。
群租屢禁難止,房租越漲越高,反映的是大城市“人多房緊”的現狀。幾十年的城鄉二元結構,造成城鄉資源失衡,不同城市教育、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差距大,北京、上海等特大城市成了人才的磁石。為了更多的發展機會,人們不斷從小城鎮涌入大城市,大城市的負擔越來越重。這兩年,大城市住房限購等調控政策,也將一部分有購房能力的人推向租房市場,進一步放大了房屋租賃需求。
居者有其屋,是基本的民生訴求。既然租房者有能力在城市找到工作,就說明城市發展需要他們的雙手。應對群租,不能一禁了之,最重要的是加強監督和服務。比如,強化對房屋改造方案的約束,嚴禁改動房屋逃生樓梯等消防設施,最大程度堵住安全漏洞。這樣的管理方式,比發一紙難以執行的通知,更有實際效果、更有人情味。
實際上,租金上漲過快只是在大城市出現的狀況。在許多二三線中小城市,由于流動人口少、房源供應足,房租漲幅不大。所以,控制大城市的房租,一方面要刺激和鼓勵更多房源入市,增加公租房有效供給。另一方面,需要適當分解城市功能,控制城市規模,讓學校、醫院等優質資源逐步向中小城市分流,讓大城市“減負”,為小城市“加油”,逐步提升中小城市的吸引力。只有供求關系緩解了,高漲的房租才可能降下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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